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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审批,你需要知道→

来源:泗阳政务 时间:2023-02-17 作者:泗阳求职招聘网 浏览量:

建房的批准已经批下来了

我准备着手建新房了

家住庄圩乡淮河村的村民付大爷

开心地把这个消息分享给妻子

原来

他向村里提出建房申请到手续批下来

还不到一个月时间

既方便又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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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农村宅基地审批一度陷入停滞,且管理权限涉及多个条线,各条线之间各自为阵,缺乏信息沟通,农户想申请建房比较麻烦。同时,一些申请条件还互为前置,政策边界不清,给基层造成困惑,让群众跑来回路。

对此,泗阳县宅改办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对外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服务窗口”,配置《泗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明确了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前提条件、占地面积标准、申请所需材料、审批流程等,实现了乡镇内部多部门联审联批,“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监管”原则落到了实处,大大方便农民群众咨询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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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服务窗口”主要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宅基地申请相关业务咨询,受理村级初审材料,一般1个月内即可完成建房审批手续。一些高龄、行动不便、文化水平有限的群众,还可以委托镇、村干部代办手续。





裴圩镇新四社区村民孙某


“我在村里提出申请,村里开会、公示后,将建房的信息报送至镇里农村工作局,镇里相关部门就来实地勘查无误后,工作人员指导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且帮我填写、打印《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相邻权利人意见书》,我只需要签名确认。不到20天,我就拿到了《宅基地批准书》。”

不仅要知道在哪里办

各位小伙伴还需要了解

下面这些信息



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前提条件


符合镇村规划,即申请用地在规划发展村庄范围内,且在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中的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

具备宅基地资格权,即申请人须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承包户,未触发资格权消亡情形(资格权消亡常指成为公职人员或已有偿退出宅基地);

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情形。



常见申请建房的情形


达到法定婚龄,因结婚需要分户组建新家庭,可申请分户新建;

原住房倒塌、损毁、危旧,需要原址翻建、改建。



常见禁止建房的情形


申请用地不在规划发展村庄或规划用途不是建设用地;

申请人非宅基地资格权人或触发资格权自动消亡情形(属公职人员、已有偿退出宅基地);

已有农村住宅或一户多宅(含农村新型社区住宅);

虽然达到分户标准,但属独生子女(多子女必须有一人与老人共住);

已将原住房流转(转让、出租、入股、赠与等);

已享受住房搬迁安置保障待遇;

已享受五保集中供养。



占地面积标准


不超过135平方米
(含院子占地在内)


申请材料

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

户口簿所有页面照片;

结婚证内页照片;
农房设计图;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村级代办);
相邻权利人意见书(村级代办);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村级代办)。


审核:尹晓玲
审稿:王汝环
发布:姜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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