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特别是解决“应保未保”“政策保”等问题,《通知》提出,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针对个别地方“保人不保户”问题,《通知》提出,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知》明确,采取“劳动力系数”方式核算申请家庭收入的地方,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
《通知》明确: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C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泗阳新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1053409号-1 32132302010261
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大道东侧绿都第一城商铺S6、S6-301、S6-401 EMAIL:115113373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370 人力资源证: 321323170019
Powered by PHPYun.